因业务调整,暂不接受个人委托测试,望谅解(高校、研究所等性质的个人除外).
极限试验周期:常规到样后7-15个工作日出具测试报告
检测费用:初检,根据客户检测需求以及实验复杂程度进行报价
中析研究所可依据相应检测标准进行油脂闪点极限试、钽电容器极限等各种极限试验服务,亦可根据客户需求设计方案,为客户提供非标检测服务。
化学品自燃温度极限、油脂闪点极限试、钽电容器极限等
ASTM E1232-2007(2013) 化学品自燃温度极限试验方法
ASTM F970-2007(2011) 静态负荷极限试验方法
BS 684-1-17-1998 脂肪和脂肪油分析方法.物理方法.用Pensky-Martens近杯闪烁试验器的闪点极限试验
GB/T 28876.2-2014 空间实验设备使用材料的可燃性 第2部分:测试方法
SJ 21232-2016 宇航用钽电容器极限试验
TCVN 2641-2008 动植物油脂 使用Pensky-Martens闭口杯闪点测定仪进行闪点极限试验
· 报告无服务方签字人签名无效(签名应均为同一人);
· 未加盖“北京中科光析科学 技术研究所”科研测试专用章无效;
· 报告复印、私自转让、盗用、冒用、涂改、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篡改均属无效;
· 委托方需保证样品来源信息的真实性;
· 报告真伪:可扫防伪码查询,或可在中析研究所官方网站“报告查询”入口搜索报告编号进行查询;
· 24小时保持通讯,报告有任何疑问,请致电咨询。
1、与客户进行积极有效的沟通,了解客户样品的检测需求,确定客户所需服务的基本信息,并及时沟通;
2、根据材料样品,数量及检测的项目需求,邮寄样品到我所;
3、结合样品的数量、周期等信息,出详细的服务报价单。
1、内容:根据样品及客户的检测需求设计方案进行检测;
2、成果:样品检测完成后我所会出具系统的检测报告
3、整理数据,给客户邮寄纸质报告/发送电子报告。